1、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
2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
3、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,女年满20周岁
4、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(未婚、离婚、丧偶)
5、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
6、双方自愿结婚。
盘锦市结婚证件照片要求
注:若申请人无户籍(如军人)的话,需要自行出具相关证明。
1、婚姻登记员检查申请人证件资料。
2、询问申请人的结婚意愿,为自愿结婚的双方各提供一份《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》。
3、申请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《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》。如申请人不会写字,可由婚姻登记员代填后宣读,申请人认为内容无误的,在“声明人”一栏按指印。
4、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宣誓词,婚姻登记员监誓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。
5、颁发《结婚证》。
盘锦市民政局
地址:市府大街24
电话:(0427)2823345
盘山县民政局
地址:盘锦市双台子区东风小区
电话:(0427)6605019, (0427)6605026
办理费用
每对9元,另加其他费用(如证件拍照费用)
办理时限
证件材料齐全,当场予以登记,发给结婚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