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双方有一方为盘锦户口的。
注意:因为准生证会关系到孩子出生后的落户问题,所以,如果孩子的户口想跟随父亲,就要到父亲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;想跟随母亲,就要到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。
1、结婚证,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,结婚照片两张。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,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;
2、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,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。
3、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。
4、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,医院给个出生证明,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,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,带双方的着户口本、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
1、准备好夫妻双方各自的“婚姻状况证明”。
2、拿女方的“婚姻状况证明”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,(需要三级证明,(1)需盖村或居委会章(2)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(3)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)
3、拿该申请和男方的“婚姻状况证明”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。
4、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。
5、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。
6、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,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。
注意事项:
1、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,国家专门有政策,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,详见《》的规定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,以现居住地为主,户籍所在地配合。另外,也不存在一个地方“指标”满了,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。
2、如果夫妻二人都是初婚(已经拿了结婚证)、未生育(生第一胎,小孩是第一个孩子),那么在小孩出生之后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,不会罚款。
盘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地址:辽宁省盘锦市鹤舞路
联系电话:0427-2939036
办理时间:10个工作日
办理费用:免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