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准驾车型为A1、A2、B1、B2的驾驶人
2. 申请人违法行为记分记录的A、B类驾驶人才须参加年审
相关事项:(1)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违章记分无须参加年审
(2)一个记分周期内记1至11分的A、B证驾驶人,审验时要参加3小时以上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
(3)记满12分的A、B证驾驶人,除驾驶证要被强制降级外,还要参加理论法规、交通安全学习;学习结束后,通过考试的驾驶人方能审验发证。
1、交验申请人驾驶证、身份证原件
2、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申请人身体条件的证明
3、一寸白底彩照3张。
1.备齐相关资料到车管所进行申请,照相、录指纹、领表、体检、查询违法行为情况
2.窗口办理初审手续
3.窗口缴纳费用
4.参加理论法规、交通安全学习
5.最后携带以上手续和1张1寸正面免冠近期标准照片,到窗口办理审核换证手续
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: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南路151号、电话:0427-2683000、传真:0427-2683072
办理时限:一个工作日内完成
办理费用:免费办理。